校招标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提示

      各部门、各学院(部):

      为便于学校各部门采购人员了解验收流程,有效推进验收工作,现将学校招标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流程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验收方式

      (一)学校验收(金额≥50万元的货物类项目,不包含网上商城项目)

      (二)部门验收(服务类项目、工程类项目、除学校验收以外的货物类项目)

      二、验收顺序

      (一)货物交接

      供货方与使用方双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内容进行货物核对,并如实填写《康复大学招标采购项目货物交接单》(简称货物交接单)(见附件)。

      (二)验收流程

      1、学校验收

      提交材料:属于学校验收项目,中标供应商提交验收申请、项目使用单位完成项目预验收后,由项目负责人将如下验收材料按顺序扫描成1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kdsys@uhrs.edu.cn或纸质版原件直接送至行政楼南楼A205。

      提交验收材料顺序如下(1-12项为必备材料,1-9、12项使用统一模板,见附件):

      1.康复大学项目履约验收申请表

      9.用户使用反馈

      2.项目预验收报告

      10.质量证明文件

      3.货物交接单

      11.售后服务承诺

      4.招标采购绩效评价

      12.验收报告(一式五份)

      5.履约验收授权书

      13.供货通知(若有)

      6.安装调试记录

      14.其他(如产品延期交付申请、关于产品延期交付申请的意见、整改报告、证明材料等)

      7.培训记录(非家具类项目提供,附培训现场照片)

      8.履约过程自查

      验收现场在验收会议开始前,中标供应商代表(与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一致)与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现场验收材料至指定的验收地点等待项目验收(共七份、每份按以下顺序排列)。

      1.货物交接单(复印件)

      2.采购合同(如有补充合同,一并提供)

      3.(甲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4.(乙方)投标文件(技术响应部分+商务响应部分)

      验收结束:

      (1)通过验收的项目,凭验收报告等材料办理资产入账等后续手续。

      (2)需整改后验收的项目,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确认无误后,发放验收合格报告。

      (3)验收不通过的项目,整改完成后按照验收流程重新提交验收申请。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确认无误后,再次组织验收。

      2、部门验收

      属于部门验收的项目,使用单位自行组织验收。

      项目验收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将部门验收报告和绩效评价彩色扫描件通过【智慧校园】-【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验收备案】模块进行备案,年底各部门汇总本年度的《部门验收报告》原件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处。

      三、验收材料注意事项

      (一)验收申请表-中标供应商验收申请栏-“根据合同约定,我方应在___内完成供货我方在___年___月___收到供货通知,应在内完成供货”,填写时请根据合同实际约定,二选一填写

      (二)如果货物存在延期交付,请将预验收报告第二段“供货日期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没有出现延期情况”如实更改,并附产品延期交付申请与关于产品延期交付申请的意见

      (三)质量证明文件需提供每一项货物的质量证明文件,不能有缺失,按照货物交接单货物序号顺序排列,并在质量证明文件右上角标注序号。没有第三方检测报告的,需提供厂家检测报告或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

      (四)如为进口货物,需提供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和海关进出口征免税确认通知单。

      (五)提交验收材料前,请确保签字、盖章及日期完整,日期体现先后顺序。

      学校验收联系人:孙娜、梁皓瑞

      地点:行政楼南楼A205 联系电话:0532-57787237

      部门验收联系人:沈宁

      地点:行政楼北楼B219 联系电话:0532-57787235

      附件:康复大学招标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材料汇总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