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的管理,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事故,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等工作秩序,保护校园环境,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严格实行“谁产废谁管理,谁产废谁负责,杜绝危废直排”的管理原则以及“分类收集、定点存放、专人管理、集中处置”的实施原则,现将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的分类
1.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是指被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的化学废物,包括具有各种毒性、腐蚀性、易燃性、易爆性和化学反应性的化学废物以及沾染化学物质的包装物和实验室的其他废物。危险化学废弃物不包括生物类危险废弃物(包括动物尸体、组织、敷料等)以及放射性废物等。
2.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分为液态废物、固态废物两类。液态废物分为有机废液、无机废液。有机废液分为含卤素有机废液、其他有机废液;无机废液分为含氰废液、含汞废液、重金属废液、废酸、废碱、其他无机废液。固态废物分为废弃化学试剂、废弃包装物、废弃容器、其他固态废物。
二、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的收集与暂存
1.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应按化学和危险特性,分类收集在专用的容器中。液体类危险废弃物应分类装入专用废液桶中,固体类危险废弃物应分类装入专用固废箱中。废液桶和固废箱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统一提供,各实验室可根据需求,填写《康复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容器申领表》(附件1)领用。收集容器应保持完好,破损后应及时更换。
2.废液桶内须保留足够的空间,盛放的废液不得超过最大容量的80%,废液桶每次使用后须及时拧紧盖子。固体危险废弃物不得影响固废箱密封。暂存区须建设防遗洒、防渗漏设施,或采取防溢容器作为防遗洒、防渗漏措施。
3.废弃的化学试剂(固体或液体)应存放在原试剂瓶中,保留原标签并注明废弃试剂。空试剂瓶须和盛装试剂的试剂瓶分开收集,瓶口朝上放置在固废箱中。针头等利器需放入利器盒中收集。
4.所有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收集容器自投入使用时即须粘贴“危险废弃物”专用标签,注明废物类别、危险类别(易燃、易爆、腐蚀、反应、有毒等)、主要成分、实验室、联系人、电话等。不填写危险废弃物标签的危险废弃物不得转运。“危险废弃物”专用标签需由产废单位自行打印,内容填写完整。
5.实验室内须在固定位置设立专用危废暂存区存放本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化学废弃物,并粘贴明显的警示标识。暂存区要远离火源、热源和不相容物质,避免日晒、雨淋,存放两种及以上不相容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时,应分不同区域暂存。
6.严禁将危险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严禁将危险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感染性废物或放射性废物等混装。
三、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的转运与处置
1.实验室的废液桶或固废箱装满后,可在“化学品采购平台”中危废管理模块进行产废录入,注明主要有害物质及成分后,提交危废回收订单。
2.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集中收集时间为每周二上午十点半。实验室危废回收申请人员应按照指定的时间将废液桶或固废箱运送至学校危废品暂存柜,同时换领空桶。
四、 送废师生注意事项
1.送废之前,须在实验室内检查危废是否按照包装要求包装好,是否按照要求张贴标识。学校危废暂存柜将拒绝接收包装破损或标识不清的危险废弃物。
2.在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转运过程中,如有用小推车推送的情况,须将危废妥善固定于小推车上,防止倒落的情况。
3.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须当面交送到收集人员,严禁在非收集时段内,将危废送至收集地点后离开。
4.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交接称重登记后,需由实验室送废人员和收集人员双方签字后,送废人员方可离开。
5.处理危险化学废弃物的费用很高,不得将无毒无害的废旧试剂和废液当作危险废弃物处理。
6.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产生单位,应按本规定进行规范操作。
附件:1. 康复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容器申领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2024年10月8日